| 索引號 | 01526259-9-/2024-123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 公開目錄 | 城市供水便民信息 | 發布日期 | 2024-12-30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供水、供氣、供熱等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實施辦法>的通知》(建城規[2021]4號)第八條規定,供水企業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信息,除依法不予公開的外,均應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開服務,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信息提供指引,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機構名稱: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
辦公地址:保山市龍陵縣龍山湖旁(老污水處理廠)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郵政編碼:678300
聯系電話:0875-6121559
二、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1.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機構設置
2.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工作及動態信息
3.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招聘信息
4.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水質情況報告
5.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停水公告
6.水價標準、交費方式、業務須知等
7.《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公開形式
上述應主動公開的信息,將通過龍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網站信息公開欄中查閱公開目錄。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法律、法規對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申請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主動公開以外的信息。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在公開信息前,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信息進行審查。
(一)申請方式
申請人填寫《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詳細、準確。申請表在龍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申請表復印有效。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如需獲取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主動公開以外的,與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相關的信息,可當面或通過信函、傳真等途徑提出申請。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一般不承擔為申請人匯總、加工或重新制作信息,以及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搜集信息的義務。
1.通過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正面顯著位置注明“信息公開申請”。
2.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辦公室,當面提出申請。通過當面申請的,請提前電話聯系確認。
(二)申請受理
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收到信息公開申請后,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在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在規定期限內答復申請人或者向申請人提供信息的,期限中止。中止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期限內,障礙消除后期限恢復計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復,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向申請人書面說明: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法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信息的相關主體的,告知申請人該主體的名稱、聯系方式。
6.已就申請人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8.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不再處理該信息公開申請。
9.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10.依申請公開的信息公開可能會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應當書面征求第三方意見,并根據第三方意見和對公共利益的影響情況進行答復。
11.依申請公開的信息是由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牽頭制作的,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征求相關單位或其他主體的意見。征求第三方和其他主體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12.申請人申請公開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
13.申請人以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告知申請人不作為信息共公開申請處理。
(三)注意事項:
1.申請人提交信息公開申請應當提供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詳細、明確。請提供該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請同一信息,可以推選1至5名代表提交申請,并提供推舉證明材料。
(四)收費標準
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依申請公開信息,不收取費用。
四、不予公開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信息,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在履行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五、 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在信息公開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可向監察機關或者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在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向監察機關或者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提出信息公開舉報,請將舉報內容及相關證據材料通過郵寄方式提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開”的字樣。